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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调查的组织实施 1、组织工作:失业率的调查由市人口办指导,各区人口办负责组织实施,各抽中街道、镇和居委会要全力配合。 2、宣传工作:各级人口办、调查员要做好调查户的思想工作,取得调查户的配合,据实填报。同时要履行保密职责,任何单位、个人都无权提供调查户的有关资料。 3、选调调查员:要选调精干负有责任心的同志任调查员。调查员原则上负责一个小区的入户调查,每个街道(镇)要配备一名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及调查指导员要经过培训,方可上岗。 4、调查摸底:入户调查标准时间之前一星期为调查摸底时间,重点调查失业人员现状。 5、入户调查:按规定时间调查员要佩卡入户调查。 6、资料装订和手工汇总:调查表要编码,并以小区为单位加封页装订成册,同时进行手工汇总。 7、质量抽查:在调查登记、复查、议查结束后各区要组织人员对小区重新入户进行重点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8、上报时间:手工汇总表、机器录入资料、摸底表、质量抽查报告书及工作总结的上报时间以《城镇失业率调查工作时间安排表》为准。 9、表彰工作:在本年度调查工作完成后,市人口办将根据各区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组织开展评先表彰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