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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食品药品管理局
【发文字号】 皖药监办函[2002]171号
【颁布时间】 2002-09-23
【实施时间】 2002-09-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9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食品药品管理局关于谨防假冒省局文件骗取钱财的通知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发现假冒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加盖仿冒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的、所谓“皖药监信息发(2002)89号《关于安徽省各定点医疗机构征订<最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适用全书>的通知》”,经查,我局从未发过此类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这是一起恶劣的假冒骗取钱财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省局和药监系统的形象,各市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一经发现相关线索,要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二、请各市局接函后,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监管部门,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通知各医疗机构,谨防上当受骗。
  
  附:假冒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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