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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大价函字[2002]76号
【颁布时间】 2002-10-16
【实施时间】 2002-10-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0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涉农收费调查的通知

各区、市、县物价局:

  
  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形势下成本调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根据省成本工作会议精神,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农收费专项调查,对近两年涉农收费情况及农民负担现状进行全面了解和详细调查。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涉农收费调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挥调查网络优势。县级成本调查队要充分发挥直接面向农村,联系农民广泛的优势,积极开展涉农收费调查。要由主要领导负责,采取有力措施,使涉农收费调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涉农收费调查重点。要把教育、医疗、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建房等收费作为这次调查的重点,真实反映农民负担情况。
  
  三、要坚持边查边改。各地在涉农收费调查期间,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对非法设立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对超范围、超标准的收费要坚决纠正。
  
  四、认真完成调查报告。在做好调查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完成涉农收费的调查报告。要求调查报告内容翔实,证据充分,文字不少于3000字,在12月10日之前报市物价局成本队,市物价局综合评审后,将调查报告报省物价局参加评比。
  
  
大连市物价局
  
  二OO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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