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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02]132号
【颁布时间】 2002-09-20
【实施时间】 2002-09-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1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供销社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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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重视和加强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在充分研究市场变化的前提下,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从企业实际出发,研究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明确企业发展方向,突出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并相应进行业务、资产结构和组织结构的调整。
  
  要根据企业组织形式、经营业态的不断变化和企业经营结构调整、资产重组等新情况,建立健全以所有者权益为中心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财务约束机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实现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和国际化。
  
  要积极引进和推行适合企业实际的现代管理模式、方法及手段,着重规范重大投资项目、市场营销、成本控制、质量、安全等环节的管理;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改革重组
  
  (一)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按照市场化取向,围绕股东资本增值、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积极稳妥地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2.坚持资源优化配置原则,积极推进所属经营单位资产重组和业务调整,实现企业资产合理配置、高效运作。
  
  3.坚持社有资产不流失原则,客观真实、公正合理地界定、评估处置社有资产。不得违反规定,随意送、配社有资产。
  
  4.坚持依法改制,规范操作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用足用好优惠政策,妥善解决改革中的各种矛盾。
  
  (二)改革的形式
  
  各企业在推进所属经营单位的改革中,要紧紧围绕企业整体发展战略,按照先重组后改制的原则,从企业的实际出发,确定自身的改革思路和改革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重组方案。
  
  在改制形式上,各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着眼于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通过大力推进系统内外的联合与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开拓业务、搞活经营、加快发展的目的。
  
  对创效潜力大的优质资产、政策性经营业务和有竞争优势的业务可按专业化要求进行重组,实行公司制改造,积极吸收职工、各级供销社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入股,组建成由母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有利于这部分业务做大做强,也可由母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或专业分公司直接经营管理。对发展前景及效益一般的经营单位和业务可采取改组、联合、合并、租赁、托管、承包、拍卖、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放手让包括企业职工在内的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股、控股或全部收购,母公司可视情况少量参股或完全退出。
  
  (三)做好业务及组织结构调整各企业要适应市场竞争和企业发展的需要,按照有进有退以进为主,有所为有所不为以为为主的方针,对经营业务进行战略性重组,明确各类业务的市场定位,在强化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多元化经营上狠下功夫,将社有资产从没有竞争优势的业务领域中有序退出,并向核心优势业务集中。
  
  在业务整合的同时,要按照企业组织结构必须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的原则,对经营单位进行相应的重组。核心优势业务由母公司直接控制,在组织结构上实行总分公司的集中管理体制,以确保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控制力,避免因内部同业竞争、分散力量而削弱整体对外竞争力;确需设立子公司的应设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保持母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可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力,积极发展多元化经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对开拓性业务、与核心业务关联度不大、需要与外部合资经营的业务可采取专业化竞争策略,按母子公司的管理体制设立控股或参股子公司。
  
  (四)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的优惠政策
  
  为充分调动职工参与企业改革和开拓业务的积极性,增强改制企业的凝聚力和发展动力,在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中,凡有条件的企业都可执行新政办〔2000〕132号文件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对进入拟改制经营单位(含新办公司制企业)的在职正式职工可继续享受按职工现金出资额给予1:1配股;职工现金出资一次性到位给予20%折扣的优惠政策。职工再出资后,累计现金出资额度原则上不超出新政办〔2000〕132号文件的规定。
  
  全区各级供销社及社有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内部改革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改革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配备得力人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特别要扎扎实实地做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基础性工作,为加快改革重组进度创造条件。对涉及社有资产评估、核实认定、配股、出售等事项必须报告各级联社,改革方案要报联社备案。
  
  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动员工作,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矛盾,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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