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晋价检字[2002]261号
【颁布时间】 2002-09-19
【实施时间】 2002-09-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2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西省物价局、通信管理局关于省通信公司明码标价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地物价局:
  
  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通信管理局晋价检字[2002]229号文件规定,省物价检查所委托各市地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电信服务明码标价的方式进行监制。因山西省通信公司属二级法人,各市地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且中国网通集团公司要求统一企业形象,统一规范业务,经研究,全省通信分公司的明码标价方式由省物价检查所统一监制。其它公司的标价方式仍按229号文件的执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