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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沪价费[2002]075号
【颁布时间】 2002-10-14
【实施时间】 2002-10-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2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上海工艺美术博物馆门票价格的函

上海工艺美术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工艺美术博物馆门票收费申请报告》(沪艺办字[2002]第9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工艺美术博物馆收取门票,门票价格每张8元。
  
  二、门票优惠政策
  
  1、离休干部、现役军人、残疾人凭相关证件免费入馆,本市70岁以上老人按有关规定优惠。
  
  2、成人可免费携带1.2米以下儿童壹名入馆。
  
  3、团体票价优惠办法由你馆自定。
  
  三、门票价格自2002年10月15日起执行。
  
  四、上海工艺美术博物馆必须在售票处醒目位置,明确标示各类门票价格,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五、请你公司接函后,即通知有关收费部门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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