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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辽价函[2002]94号
【颁布时间】 2002-09-17
【实施时间】 2002-10-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4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日晒盐价格的批复

辽宁省盐务局:
  
  你局《关于明确日晒盐价格及其2500g装塑料袋规格的请示》(辽盐字[2002]40号)收悉。鉴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各地的海盐名称进行了规范,并发布了新的质量标准,将北方海盐的普通盐(我省又称粉碎原盐)与南方海盐的日晒细盐统称为日晒盐,其质量标准与我省普通盐基本一致。现明确日晒盐价格执行我省粉碎原盐价格,即:出厂价格每吨376元,批发价格每吨650元,零售价格每吨730元;1000g包装批发价格每吨920元,零售价格每袋1.00元;2500g包装批发价格每吨800元,零售价格每袋2.20元。
  
  以上价格自二OO二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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