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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大价函字[2002]79号
【颁布时间】 2002-10-10
【实施时间】 2002-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5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导游管理服务中心收取中介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市旅游局:

  
  你局《关于导游管理服务中心收取中介服务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对在你中心注册的兼职导游员按每月10元/人收取中介服务费;对使用该中心兼职导游员的旅行社按每团20元收取中介服务费。
  
  收费需明码标价,以接受监督。
  
  接到文件后请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大连市物价局
  
  二OO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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