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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发[2002]96号
【颁布时间】 2002-09-17
【实施时间】 2002-09-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5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南宁市营运客车分流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交通局制订的《南宁市营运客车分流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营运客车分流方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逐步外迁市中心公路客运站(中心)并实行营运客车分流的通告》(南府字[2002]5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方案要点
  
  营运客车分流原则:遵循先建站,后搬迁的原则,按营运客车进出南宁市公路进出口的方向以及经营班线分阶段逐步分流。
  
  分流车辆:所有进入友爱路南宁市公路客运中心、朝阳路南宁客运服务站、中华路南宁市第二公路客运中心、北大路北大公路客运中心的营运客车全部分流到市快速环道附近的站点,共计2775辆(截止2002年6月底)。
  
  接纳分流车辆的客运站:公路主枢纽安吉客运站、公路主枢纽北大公路客运中心(作为第一阶段客车分流,暂时替代西乡塘客运站接纳分流车辆的临时客运站。)、公路主枢纽江南客运站、公路主枢纽埌东客运站、金桥客运站、西乡塘客运站。
  
  实施安排:
  
  2002年10月20日起分流28.5%;
  
  2002年12月18日起分流32.9%;
  
  2003年10月8日起 分流17.77%;
  
  2003年12月31日起分流20.83%;
  
  2003年12月31日止,现有营运客车2775辆全部分流完毕。
  
  二、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利用现有客运站分流。
  
  从2002年10月20日起,凡从南武二级公路安吉方向进入市区的314辆各类营运客车,一律分流到公路主枢纽安吉客运站;凡从南百二级公路西乡塘方向进入市区的全部477辆各类营运客车,一律分流到北大公路客运中心(含原在该站从西乡塘方向进入市区的各类营运客车),由市北大公路客运中心暂时代理西乡塘客运站的功能。
  
  此阶段分流的车辆共791辆,占应分流车辆数的28.5%。
  
  (二)第二阶段——公路主枢纽江南客运站建成分流。
  
  从2002年12月18日起,凡从南北二级公路、邕蒲公路大沙田方向、机场高速公路、友谊公路吴圩方向进入市区的各类营运客车,一律分流到公路主枢纽江南客运站。吴圩机场接送旅客的车辆除外。
  
  此阶段分流的车辆共913辆,占应分流车辆数的32.9%。
  
  (三)第三阶段——公路主枢纽埌东客运站建成分流。
  
  从2003年10月8日起,凡从桂海高速公路埌东方向、南宁市仙葫经济开发区方向进入市区的493辆各类营运客车,一律分流到埌东客运站,占应分流车辆数的17.77%。
  
  (四)第四阶段——西乡塘客运站建成分流。
  
  从2003年12月31日起,凡从南梧二级公路五村岭方向、邕武公路高峰林场方向、邕宾公路金牛桥方向进入市区的578辆各类营运客车,一律分流到金桥客运站,占应分流车辆数的20.83%;进入北大公路客运中心的各类营运客车全部分流至西乡塘客运站。
  
  
南宁市交通局
  
  二00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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