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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 豫计收费函[2002]335号
【颁布时间】 2002-09-17
【实施时间】 2002-09-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5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云台山门票价格的批复

焦作市物价局:
  
  你局豫焦字[2002]137号《关于调整云台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云台山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特别是2001年被国家国土资源部批准为国家地质公园后,景区集风景名胜、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为一体。近年该县又投入大量资金完成了对旅游道路拓宽,对地质博物馆、地质公园、万善寺、百家岩等综合项目的开发和温盘峪景点的改造,使景区成为供休闲、游览以及开展科普科研等多种活动的综合景区,知名度不断提高,游客数量逐年上升。为支持云台山景区的建设,促进河南旅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计委《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我省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的总体水平,经研究,同意适度调整云台山景区门票价格,具体批复如下:
  
  一、云台山风景区门票价格实行淡旺季差价:
  
  淡季(12月1日至3月底)门票价格为每张35元,旺季(4月1日至11底月)门票价格为每张45元,景区内所有景点不得另行收费。
  
  二、索道价格:全程30元/人,单程20元/人。
  
  三、其它收费及政策规定仍按豫价房字[1997]365号文执行。
  
  四、本批复具体执行日期由你局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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