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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2]201号
【颁布时间】 2002-09-17
【实施时间】 2002-09-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5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南宁市运营客车分流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9月26日至 │1、召开客运站(中心│1、稳定职工思想 │企业书记│
  
  │9月30日 │)全体职工大会,传达市 │,把思想统一到政府决│、总经理│
  
  ││委、市政府关于分流决定│定上来,充分认识分流││
  
  ││。│的意义和必要性。│各宣传媒│
  
  ││2、做好宣传导向工 │2、广泛宣传分流 │体、客运│
  
  ││作,通过电视、电台、报│意义,使广大市民和分│站经理及│
  
  ││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流车主理解、支持、配│企业宣传│
  
  ││实施分流的意义和必要性│合分流工作。│部门│
  
  ││,同时召开车主座谈会。│3、按客运站站级 ││
  
  ││3、接纳分流车辆的 │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客运站、│
  
  ││客运站做好接纳前的各项│为入站车辆营造一个良│公交公司│
  
  ││准备工作。│好的经营环境。│领导│
  
  ├─────┼───────────┼──────────┼────┤
  
  │10月1日至 │1、做好与区交通厅 │1、使对开企业领 │交通局、│
  
  │10月15日│、区运管局以及外省市和│导和管理部门的理解和│运管处及│
  
  ││区内对开相关企业和行业│支持。│企业领导│
  
  ││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
  
  ││2、检查接纳分流车 │2、符合行业管理 │运管处领│
  
  ││辆客运站设施设备。│要求。│导和职能│
  
  ││││科室│
  
  ├─────┼───────────┼──────────┼────┤
  
  │10月19日前│1、办理被分流车辆 │确保分流工作有序│客运站财│
  
  ││退站结算手续。│进行。│务部门│
  
  ││2、办理被分流车辆 ││客运站业│
  
  ││入站手续,合理安排车库││务部门、│
  
  ││和发班时间。││运管处职│
  
  ││││能科室│
  
  ├─────┼───────────┼──────────┼────┤
  
  │10月20日至│设立客车分流警示标│确保分流工作不折│交警、交│
  
  │10月30日│志牌,加强路面、站点的│不扣地全面落实。│通运管部│
  
  ││监督、检查。││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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