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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2002]132号
【颁布时间】 2002-10-10
【实施时间】 2002-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5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石家庄燃气集团公司的决定

为理顺我市供热燃气管理体制,优化整合资产,市政府研究决定:

  
  将石家庄东方热电煤气集团公司分立为石家庄燃气集团公司和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公司。其中,石家庄燃气集团公司包括:天然气公司、煤气公司、液化气公司、工程分公司、设计研究院和石家庄市阀门二厂。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公司包括: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即热电一、二、三、四厂)、湾里庙热源厂、新乐热电公司、冀中水泥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公司和石家庄锅炉厂。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集团公司办理分立组建有关手续。
  
  
二00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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