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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02]41号
【颁布时间】 2002-09-16
【实施时间】 2002-09-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6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福建省“十五”期间消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消防专业报刊的宣传既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又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广播、电视、报刊应配合“119”等消防宣传重大活动,搞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按照社会公益性宣传的原则和具体规定,把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宣传作为社会公益性宣传的重要内容。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的素质教育内容,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活动中去,利用实物、图片、音像资料、计算机多媒体、灾害模拟系统等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常识,推动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全省所有的消防站都要定期向社会开放,欢迎人民群众参观并接受咨询,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要通过每年举办的“119”消防活动日和组织大型消防主题展览等形式,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媒体,通过设立消防网站形式,向公众宣传防火防灾知识。在厦门、福州、泉州等沿海城市设立火灾防灾教育馆,通过实物、图片、音像资料、计算机媒体、灾害模拟与处置演练系统宣传普及防火防灾常识。同时,要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大力发展消防科技工作,提高消防科研和技术装备水平
  
  (一)要依靠科技振兴消防,为消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加强消防应用技术、基础理论研究,强化对防火、灭火实践的研究总结,积极推进国际和区域消防技术交流合作,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消防科学技术,努力为社会提供科技服务,推进先进适用消防技术进家庭,建立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和报警器材控制中心,配齐配好消防监督技术装备,提高防火、灭火科技含量。发挥消防协会和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人才、技术和信息优势,建立消防智力库,加强基础研究,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提升我省消防科研水平在全国的地位。实施名牌战略,积极扶持开发、应用技术含量高的消防产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利用行政手段推广先进高效的消防产品,逐步淘汰技术水平低、对环境污染损害大的消防产品。到2005年,对损害地球臭氧层的哈龙产品等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消防产品,除必需场所外,一律禁止使用。
  
  (二)以消防信息资源数字化、网络化为方向,充分利用“金盾工程”和“数字福建”工程,大力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加强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引进,加快建设和完善信息传输系统,积极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建立总队、支队、大队三级宽带综合业务通信网络,实现语言、数据、图像、图片等信息迅速精确的综合传输。完成350兆通联网和支队级消防指挥中心建设,并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加快消防应用软件开发,建设消防信息网,建立消防信息管理等数据库,广泛运用信息技术提高防火、灭火能力,实现办公、管理、防火监督和灭火指挥自动化、网络化。落实消防网站建设,建立消防信息发布系统,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七、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坚决防止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要把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作为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实抓好。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普遍深入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发生。要组织开展以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等公共场所和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三合一”厂房、易燃易爆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人员聚集场所,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对于确实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发生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坚持群防群治原则,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
  
  各级政府在城市社区建设中,要把消防建设作为加强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内容之一,利用现有的社区组织机构和资源,建立起与社区相适应的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网络,搞好消防管理和消防服务,把消防安全融入社区,融入千家万户。要积极申请增加现役消防编制,发挥民间商会等行业协会和民间组织的作用,大力发展地方、民间、企业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应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志愿者消防队,建立健全以现役消防部队为主体、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为补充的社会化消防救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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