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登录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网友们正在搜索
·
陕西省实施
1年前
·
上海市实施
1年前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
1年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
1年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
1年前
·
建设项目
1年前
·
海
1年前
·
关于印发
1年前
·
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
1年前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
1年前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请在此输入缺失的法规标题!
多长时间收录?
添加进我的法规库
|
放入浏览器收藏夹
|
转发好友
取消
【法规名称】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增设中门牌的收费问题的复函
【颁布部门】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
【发文字号】 吉省价收函字[2002]34号
【颁布时间】 2002-09-16
【实施时间】 2002-09-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6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增设中门牌的收费问题的复函
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增设中门牌收费问题的函收悉。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和国家民政部《
关于设置城市地名标志有关问题的批复
》(民地标[2002]5号)的规定,经研究,我省城市增设的中门牌(规格为350mm×240mm),在严格执行国家现有技术标准的前提下,按照0.102元/每平方厘米计费收取。中门牌收费相关的管理规定仍按省政府财政厅、物价局《
关于设置城市地名标志收费问题的复函
》(吉财综[2002]3002号)文件执行。
此复。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核定金珠收费站收费标准的函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正式核定尿液分析仪等8个品种检验收费标准的函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对四平市提高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域内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函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工程质量监督费在延吉市实行统一标准的批复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制定使用地质工作成果资料收费标准的函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制定吉林市医疗生物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教育收费实行公示制度的补充通知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制定部分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函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的复函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加急制作居民身份证有关收费问题的补充通知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对补发出租汽车电子识别卡收取工本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整顿规范殡仪收费的通知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长春市社会保障卡(IC卡)收费标准的批复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制定临床医用生化分析仪、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洁净环境监测检验收费标准的函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核定吉林市二道岭收费站收费标准的复函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对一汽集团临时牌证商品车辆征收公路养路费有关事宜的复函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函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规范客运出租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征收污水处理费的批复
法规搜索: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