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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对科技教师和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培养培训工作的有效途径与方法,把科技教育内容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安排必要的课时,定期组织分管干部和科技教师开展专题培训,努力提高全体教师的科技意识、科技知识、动手能力和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活动的能力。 各级科技部门、环保部门、社会团体要积极采取措施,聘请一些科学家、专家、教授、科技工作者到学校进行科技专题讲座和培训,帮助科技教师提高科技素养和能力,以适应新时期中小学科技教育教学和科普活动的需要。要巩固和发展市、区县两级科技讲师团队伍,抓好科技辅导员协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培训科技教师和辅导学生开展科技活动方面的作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科技部门、环保部门、社会团体、学校要重视和加强科技教育的教科研工作,充分发挥教科研的先导作用,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科技教育的新模式。各区县教育局要建立并完善科技教育教科研网络,加强对学校科技教育的业务指导,推广开展科技教育教学普及科普活动适用性强的活动模式和方案,指导科技教育教学及活动的开展,促进科技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和发展。 5、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学校科技教育活动。各区县教育局、学校要积极探索并建立以学校为主体,社会力量联动,共同推进学校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发展的新机制。充分利用南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人才资源多的优势,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科研(科技)场所、图书馆、高新技术企业的联系,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学校科普活动。组织开展学生与专家(院士)开展“手拉手”活动,聘请专家(院士)、市讲师团成员到学校进行科普知识的传授,通过开设讲座、辅导和培训,指导学校开展发明创造、科技制作、科学实验、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创新大赛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营造一个崇尚科学、勇于创新的良好氛围,形成多方位、立体式的科技教育。 各级科技部门、环保部门、社会团体要重视科技教育的设施建设,加大科技场馆、基地的开发利用。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在博物馆、天文台、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馆增加科普内容,利用双休日对中小学生免费(或低价)开放,融科普教育于参观与娱乐活动之中,发挥其培训、展教、演示等科普教育的作用。同时,增强中小学生参与科普教育活动的兴趣和爱好,使其更好地为科普活动服务, 6、完善制度建设和检查评估,形成激励机制。市将根据《纲要》的要求,加强和完善对科技教育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竞赛制度、检查评估制度,促使科技教育的法规得到落实。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强依法治教的意识,建立健全学校科技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激励机制,使学校科技教育的各项法规、制度得到落实。要按照《纲要》中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区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区县科技教育的检查、督导、评估制度,每年组织一次对所属学校实施中小学生科技教育活动情况的检查、评估。 市有关部门将在各区县全面总结、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对在贯彻落实《纲要》成绩突出的区县、学校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并适时召开科普教育活动经验交流会和现场观摩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