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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滩坑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现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的重要性 滩坑水电站具有发电、防洪和其他综合效益,是我省一项规模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也是继金温铁路之后最大的扶贫工程。滩坑水电站的建设,对促进我省经济建设特别是丽水市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滩坑水电站建设不仅是丽水市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所有承担移民安置任务的市、县和省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滩坑水电站库区移民动迁人数多,政策性强,任务十分繁重而艰巨。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关系到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有关市、县政府和省级各部门必须从认真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滩坑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扎扎实实地抓好移民安置工作。 二、移民安置工作的总体要求 滩坑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市县,乡镇实施”的管理体制,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移民安置任务,确保移民“迁得出,安得下,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确保库区和移民地区社会安定。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省滩坑水电站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移民安置总体规划要求,实行任务、资金、责任捆绑式包干。丽水市政府负责组织完成全部移民动迁及市内移民安置任务;宁波、绍兴、金华、台州市政府负责完成接收滩坑水电站库区外迁移民的安置任务。省民政厅移民主管部门负责整个移民安置工作的具体指导、协调和管理。 (二)严格执行移民政策。各地必须严肃纪律,严格执行省制定的移民安置政策,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迁入地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帮扶政策措施,使移民早日达到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加强政治思想工作。要教育移民从服从国家建设需要和促进自身致富出发,顾大家,舍小家,积极移民;教育他们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重建家园。移民接收地要做好当地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对迁入的移民政治上多关心,生活上多体贴,使移民能很快与当地群众融为一体,和睦相处。 (四)确保移民地区社会的稳定。不论是迁出地还是迁入地政府,都要把确保移民地区的社会安定放在重要位置,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以对国家、对移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做好移民工作,不留后遗症,确保社会安定。 三、落实移民安置计划 滩坑水电站工程建设共需搬迁安置移民约5万人,其中丽水市内安置3.7万人,丽水市外安置1.3万人(分市、县任务见附件)。 各有关市、县要根据移民安置任务和浙政办函[2001]7号文件确定的滩坑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基本原则,进一步制定移民安置详细计划,将安置任务分解、细化到乡镇、村,落实到移民户。省民政厅移民主管部门要抓紧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制定相关专项计划,协调落实移民安置分年实施计划。 滩坑水电站库区移民动迁安置工作今年下半年启动,年底前基本完成坝址移民任务。明年全面展开,4年基本完成动迁安置任务。 四、明确移民安置的有关政策 (一)实行移民安置资金包干使用。移民安置经费按规定的定额标准,核定总额,由省民政厅移民主管部门、财政厅根据移民工作进度,分期分批安排下达到市、县,包干使用。具体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民政厅、财政厅另行下达。 (二)保证移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生活设施。农村移民,实行开发性移民的办法,按照以农为本、有土安置为主的原则,相对集中安置到环境容量和条件较好的乡镇,分散安置到行政村,切实解决移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生活设施。移民的承包土地、自留地等由迁入村集体调剂解决,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民的平均水平,并对迁入村实行必要的经济补偿。移民承包土地要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和当地实行二轮承包相同。承包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发给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非农移民,原则上按库区复建规划,在复建区内安置。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指导和帮助移民自主建购住房,农村移民建造自住房屋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占地面积标准按省和迁入地县级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建房用地指标由省国土资源厅按移民安置计划戴帽下达。鼓励移民购买迁入地农村质量安全有保障的闲置房,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服务,完备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