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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青建政[2002]286号
【颁布时间】 2002-10-06
【实施时间】 2002-10-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8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海省关于成立青海省建设系统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通知

各州、地、市建设局:

  
  为了更好地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证建设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建设系统推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意见》(建人教[2002]226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青海省建设系统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和职责通知如下:
  
  三方会议主席杨峰林(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主席俞乾富(省建设工会主席)
  
  副主席徐治信(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
  
  成员周业霖(建设厅人教处)
  
  王晓媚(省建设工会)
  
  杨崇业(省建筑业协会)
  
  三方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经济体制改革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对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制度、工资分配、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生活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劳动关系问题的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通报和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建设系统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建设系统劳动关系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形成共识。
  
  三、参与对群体性事件和集体劳动争议调查,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督促建设产业工会和建设系统行业协会加强组织建设,促进产业工会和行业协会强化代表职工和具体利益的职能,使产业工会和行业协会更好地代表职工和企业参加三方会议。
  
  五、支持企业和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积极推行劳动关系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令同、劳动合同制度,定期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
  
  三方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业霖同志兼任;工作人员杨崇业、王晓媚;办公地点设在厅人教处。其主要职责是:收集信息、调查研究、起草文件、筹备会议、组织落实会议精神、参与监督检查等。
  
  
青海省建设厅
  
   二00二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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