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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2]90号
【颁布时间】 2002-09-12
【实施时间】 2002-09-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8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加大宣传力度,搞好专项治理
  
  各地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册、公示卡(册)等方式,广泛宣传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目的、意义、具体做法等,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掌握政策,自觉抵制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要集中力量,对农民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乱收费进行专项整治,把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与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项目,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各地要根据省上的统一部署,继续抓好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村用电乱收费和农民建房乱收费等专项治理工作。
  
  六、加强对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涉农价格和收费举报工作,畅通价格投诉举报的途径,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对于擅自设立涉农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在农产品收购中压级压价,违反农民自愿原则强行向农民服务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要依照价格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典型的案件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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