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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8月14日召开的全市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年底前市政府将组织3000个岗位提供给本市再就业重点援助对象。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各区清理提供岗位任务指标进行分解(具体内容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应清理岗位的单位请于9月30日前将清理情况和招聘人数报送市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地址:长青路191号12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劳力管理处,邮编361012,联系电话:5327736,传真:5327745)。 附件: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各区清理提供岗位指标分解情况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二年九月十二日 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各区清理提供岗位指标分解情况 一、机关事业单位应清理岗位指标数 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共下达552个岗位,包括其下属的事业单位。 2、未下达任务数的单位仍按154号文件规定清理上报。 3、清理出来的岗位应招聘再就业重点援助对象。 4、具体岗位指标如下: 机关事务管理局:35劳动保障局:27 宣传部:20教育局:60 交通局:20卫生局:70 老干局:20体育局:5 市政园林局:80计委:3 文化局:30公安局:30 计生委:10司法局:10 总商会:4中级法院:3 工商局:25检察院:5 广播电视局:20建设与管理局:5 国土与房产局:20民政局:50 二、各区提供岗位指标数 开元:200集美:80思明:130 杏林:100鼓浪屿区:30同安:50 湖里:160海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