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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林政资源管理处(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森林资源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组织、指导、监督全省林业行政执法;组织指导全省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监督指导全省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流转工作;编制报批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凭证加工工作;指导林权管理工作,依法承办对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会同省公安厅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承担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2名(其中2名为专用行政编制),另核行政附属编制3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由省农林厅副厅长兼任);副局长3名(正处级);正副处长9名,其中正处长6名(含机关党委副书记、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各1名,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由植树造林处处长兼任),副处长3名。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 五、其他事项 按照苏办[2002]37号文件精神,省林业局人员编制中20名行政编制和2名行政附属编制从省农林厅划拨后,省农林厅行政编制由123名减为103名,行政附属编制由32名减为3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