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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2]97号
【颁布时间】 2002-09-10
【实施时间】 2002-09-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0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四)林政资源管理处(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森林资源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组织、指导、监督全省林业行政执法;组织指导全省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监督指导全省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流转工作;编制报批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凭证加工工作;指导林权管理工作,依法承办对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会同省公安厅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承担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2名(其中2名为专用行政编制),另核行政附属编制3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由省农林厅副厅长兼任);副局长3名(正处级);正副处长9名,其中正处长6名(含机关党委副书记、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各1名,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由植树造林处处长兼任),副处长3名。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
  
  五、其他事项
  
  按照苏办[2002]37号文件精神,省林业局人员编制中20名行政编制和2名行政附属编制从省农林厅划拨后,省农林厅行政编制由123名减为103名,行政附属编制由32名减为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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