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文字号】 桂价格字[2002]403号
【颁布时间】 2002-09-10
【实施时间】 2002-09-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0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小包装腌制用盐价格问题的复函

自治区盐业公司:
  
  为方便群众,特别是方便众多家庭食品加工、腌制和畜牧用盐用户购买、携带腌制用盐,降低其加工、腌制和畜牧成本,确保腌制用盐的质量(尤其含碘量)达标,经研究,同意自二00二年九月十日起,你公司分装加工2500克装复合膜小包装腌制用盐,全区县城以上2500克装复合膜小包装腌制用盐零售价定为每包4.00元(含新大包装编织袋)。
  
  我区2500克装复合膜小包装腌制用盐的批零差率、转优待率、城乡差价等按我局《关于食盐价格管理的通知》(桂价格字[2000]44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