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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筑价房[2002]49号
【颁布时间】 2002-08-28
【实施时间】 2002-08-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1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贵阳鲜花大厦”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阳锦江鲜花酒店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要求核定“贵阳鲜花大厦”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实地察看及测算,暂定“贵阳鲜花大厦”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一、写字间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80元。
  
  二、饮食娱乐业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元。
  
  你单位在具体执收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时,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收费监督手续,亮证收费,并于2003年7月到市物价局进行年审。
  
  附: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及要求表
  
  附表:
  
  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及要求表
  
  甬道无""
  
  电梯有""
  
  走廊有""
  
  停车场无""
  
  管理范围内的道路有""
  
  管理范围内的绿地有""
  
  生活.办公垃圾收集清运 有每日定时.定点收集清运
  
  房屋外立面保洁有
  
  达80%以上
  
  花卉盆景有""
  
  公共路树无""
  
  保安巡逻有""
  
  处理
  
  供电有"""
  
  煤气无"""
  
  通讯无"""
  
  排污有"""
  
  排水有"""
  
  中央空调无"""
  
  电梯有"""
  
  消防有"""
  
  治安防范有"""
  
  公用管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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