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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成价农[2002]222号
【颁布时间】 2002-08-28
【实施时间】 2002-08-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1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成都市医疗机构第三次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成都市卫生局:
  
  
你局成卫计[2002]62号《成都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制定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计委药品招标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将招标采购药品价格降低后的价差大部分利益让给患者的原则,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经研究审核,现将成都市医疗机构第三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共计896个品种规格的零售价格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此次公布的招标药品零售价格从二00二年九月十五日起执行,二00三年九月十四日止,在执行期内,如遇国家药品价格政策调整,中标药品零售价格高于国家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的,一律按国家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凡参加此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公布的招标药品零售价格执行,不得突破。各医疗机构应将中标药品零售价格以公告形式向患者作出价格公示。
  
  各区(市)县价格检查分局(所)要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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