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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淄价字[2002]265号
【颁布时间】 2002-08-28
【实施时间】 2002-08-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2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英雄路文化补习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英雄路文化补习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重新核定学杂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政字[200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英雄路文化补习学校是由淄博市老教育工作者协会淄博一中分会举办,由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一所民办学校。该校为高考落榜生及社会青年提供全日制补习一年的教育教学服务。参照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淄价字[2002]213号文件规定,核定该校高考文化补习费收费标准为5000元/生·年。
  
  上述收费标准为最终标准,此外不允许加收任何费用。
  
  该收费标准自2002年新学期开始起执行。
  
  接文后,请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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