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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郑价[2002]43号
【颁布时间】 2002-08-28
【实施时间】 2002-08-28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3662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修订饮食等行业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办法的通知[失效]

各区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第二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郑政办文[2001]103号)的要求,饮食业、美容美发业、桑拿浴池业、艺术照相业、娱乐业等行业不再进行价格审批。为了保证上述行业价格调节基金能够及时足额征缴,经市政府同意,原已定等级标准的饮食业(含旅店业附属餐饮店)、美容美发业、桑拿浴池业、艺术照相业、娱乐业仍按《郑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范围和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郑政文[1998]152号)文件执行;未定等级的企业,按其营业收入的5‰的标准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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