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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水务局水利基建计划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11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龙岗、宝安区水务局、各供水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现印发给你们。龙岗、宝安区供水企业拟成立专业清洁机构的,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深圳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区水务局出具初审意见后,由市水务局签发。 深圳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 清洗消毒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单位申请。申请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填写《深圳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专业清洁机构职工花名册》一份,提交清洗消毒人员小一寸彩色相片三张,并提交以下申请资料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一)有效的清洗消毒人员《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用工手册》; (二)清洗消毒人员的身份证; (三)有关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证明; (四)营业场所房产或租赁证明文件; (五)提供出资方或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包括验资报告、公司章程、与出资方责任及权利、义务说明等有关事项)。 二、市水务局到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营业场所设施情况; (二)组织清洗消毒人员参加专业知识培训; (三)核实持证人员; (四)检查有关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 (五)清洗现场检查(另定); (六)其它需要检查的事项。 三、市水务局出具审批意见。 四、发放《深圳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许可证》。 五、专业清洁机构凭《深圳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六、发文及登报。 附件:深圳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许可证申请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