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水务局
【发文字号】 深水务[2002]287号
【颁布时间】 2002-08-27
【实施时间】 1998-04-06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3663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的通知[失效]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水务局水利基建计划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11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活饮用水二次br /  br /  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的通知
  
  (1998年4月6日深水供字[1998]14号)
  

  
龙岗、宝安区水务局、各供水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现印发给你们。龙岗、宝安区供水企业拟成立专业清洁机构的,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深圳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区水务局出具初审意见后,由市水务局签发。
  
  
深圳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
  
   清洗消毒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单位申请。申请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填写《深圳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专业清洁机构职工花名册》一份,提交清洗消毒人员小一寸彩色相片三张,并提交以下申请资料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一)有效的清洗消毒人员《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用工手册》;
  
  (二)清洗消毒人员的身份证;
  
  (三)有关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证明;
  
  (四)营业场所房产或租赁证明文件;
  
  (五)提供出资方或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包括验资报告、公司章程、与出资方责任及权利、义务说明等有关事项)。
  
  二、市水务局到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营业场所设施情况;
  
  (二)组织清洗消毒人员参加专业知识培训;
  
  (三)核实持证人员;
  
  (四)检查有关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
  
  (五)清洗现场检查(另定);
  
  (六)其它需要检查的事项。
  
  三、市水务局出具审批意见。
  
  四、发放《深圳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许可证》。
  
  五、专业清洁机构凭《深圳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六、发文及登报。
  
  附件:深圳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许可证申请表(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