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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引导和支持我省企业对俄开展加工贸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和资源开发 (一)鼓励我省企业赴俄开展境外加工贸易。针对俄市场容量大、市场竞争水平相对较低、自然资源丰富、原料和燃料价格相对便宜等有利条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的意见》(国办发[1999]17号),利用现行设备、出口退税、贴息、融资等相关扶持政策,动员省内有实力、具备对外经营条件的各类企业赴俄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业务,带动我省成套设备、技术和相关产品出口,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对俄市场有所突破。同时,有关部门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引导企业降低投资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二)支持我省企业对俄开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发挥我省在建筑、地质勘测、铁道设计、石化产品、电力工程、有色冶金以及石油钻采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积极鼓励、引导我省在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及劳务合作方面有经验、信誉好的建筑、送变电、石油机械、公路工程、勘测设计等外经合作企业,赴俄开展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同时,加强省内企业间的联合与合作,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共同开拓俄罗斯承包工程和劳务市场。 (三)鼓励我省企业赴俄开展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业务。充分利用中俄政府间关于共同开发和综合利用森林资源合约协定,支持实力雄厚,具有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优势的企业,特别是白龙江林业管理局等国有森工企业利用禁伐而闲置的技术设备和技术人员,赴俄开展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业务。 (四)积极鼓励我省国有大型企业与俄进行资源开发合作。俄罗斯自然资源极为丰富,煤、石油、天然气、铁、有色和稀有金属储量均居世界前列。有关部门要在经营资格、项目审批、进口配额、专项资金、优惠贷款等方面,争取国家的支持,积极帮助省内企业,如酒泉钢铁集团公司、金川集团公司、白银集团公司、长庆石油管理局和玉门石油管理局等对俄开展石油、天然气、铁、有色和稀有金属等资源开发合作。 四、扩大对俄技术贸易,加强与俄科技合作 (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俄设立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支持和推动省内科研院所、高校和高新技术企业,利用俄现有设备、实验条件和科技力量,在俄以独资、合资、合作、购并等方式设立研究开发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科技园和产业化示范基地。 (二)支持企业扩大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利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扶持我省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农业技术等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使用高新技术在俄新建企业或对俄企业进行改造,积极开拓俄罗斯市场。 (三)鼓励我省企业从俄引进高新技术并实现产业化。鼓励引进俄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到我省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创新技术、设备入股等方式合资生产高科技产品,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化合作示范基地。 五、加强协调服务指导,为我省企业赴俄开展经贸合作创造条件 (一)加强市场调研,扩大信息渠道。有关部门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各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对俄罗斯市场的调研,建立稳固、畅通的信息渠道,为企业及时提供准确、可靠、有效的经贸信息和服务。要认真研究分析俄罗斯对外经贸管理体制、金融环境及投资政策的变化情况,结合国家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帮助我省企业在开拓俄罗斯市场中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二)优化投资、贸易服务体系。对赴俄参加经贸活动的有关企业人员,不论所有制性质和经营方式,经贸、外事、海关、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要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大力支持,在出国申请、批件、政审、护照、签证、邀请、货物出关等各环节提供最便利的服务,为其顺利进入俄罗斯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三)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双边贸易。依托省贸易经济合作厅市场信息中心建立的“丝绸之路网站” (网址:http://www.silkroad.gov.cn)和“甘肃贸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gstrade.com),加大发布俄罗斯经贸法规、政策、组织机构、商务信息的力度,追踪对俄商务热点报道,使企业及时了解最新市场动态,把握对俄商机,开展电子商务,降低企业贸易成本。 (四)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尽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经贸、计划、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联系协调,支持我省企业争取国家一系列资金扶持政策。同时,着力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建设经贸平台,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对我省企业从事对俄经贸合作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加大指导和协调力度,避免和防止企业盲目经营,使我省对俄经贸合作良性、有序、健康发展。 省贸易经济合作厅
省计委 省经贸委 省财政厅 二00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