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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重点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区要按照国办发[2000]46号文件的要求,制定黄金周期间紧急救援工作预案。认真做好救援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有关方面和全国假日办。对拖延缓报或隐瞒不报者,要按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四、深入开展打假打非专项治理工作,整治和管理好黄金周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按照国办发[2002]38号文件和陕政办发[2002]82号文件《关于在全省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正在深入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各市(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要以打假打非、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净化“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为内容,立即组织当地旅游、工商、公安、物价、外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整治,形成声势,掀起高潮。要按照国办发[2002]38号文件精神,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整治旅游客运秩序,大力净化旅游景区(点)的游览环境。要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依法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要重点查处“黑社”、“黑店”、“黑车”和“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和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等不正之风,打击社会上出现的非法“陪游”、“伴游”等丑恶现象,整治“出国游”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诚信旅游企业”和“诚信旅游从业人员”的要求来规范经营和服务行为。“十一”黄金周期间,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要继续保持力度,各地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履行国办发[2002]38号文件明确规定的本部门职责的同时,加强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坑蒙诈骗消费者、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问题。组团社和接待社之间不得发生因未签合同或产生合同纠纷而扣留“人质”特别是扣留旅游者的不法行为。如有违反,当地旅游管理部门要及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处理。 黄金周前和黄金周期间,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由省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省各市旅游及相关行业的窗口服务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对重点景区景点进行明察暗访。西安、咸阳、宝鸡三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结合国家复核组一并检查。延安市要根据创建达标要求,进一步组织自查;渭南、汉中、安康等市,黄金周前省联合执法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具体时间抽查前一天通知。其他各市要认真组织力量进行自查。 各市(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要认真抓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受理和处理旅游投诉的工作。对游客投诉要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答复,确保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的投诉电话为:029-5261437。9月20日前,各市(区)和重点旅游景区假日旅游指挥机构都要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布旅游投诉电话。 五、进一步做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和宣传报道工作,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促进黄金周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列入全国和全省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各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旅游景区(景点),要按照全国假日办《关于开展2002年“十一”黄金周预报及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统计局、省旅游局联合制定的“黄金周”统计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全国假日办和省假日办报送有关统计信息,并向当地有关媒体发送相关信息,确保工作有条不紊、信息准确无误。各级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负责人要严格把好统计数据及所报送的各种信息资料的质量关,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各市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要进一步重视抓好“十一”黄金周旅游的新闻宣传工作,对本地区黄金周旅游进行以引导性为主的宣传报导。要通过做好对各地黄金周准备工作、旅游产品特别是旅游新产品的供给、旅游市场秩序、各类旅游接待单位的工作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进一步培育旅游者理性的消费活动,激发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工作热情,把引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得更好。要结合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和报导一批好的典型,组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加强造势,充分发挥媒体对市场整治工作的促进作用 ,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促进黄金周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六、健全和完善假日旅游值班制度,保证各级假日旅游指挥机构正常高效运转 “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各级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旅游窗口服务单位和旅游执法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值班制度,必须将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坚持24小时值班;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做到电话有人接,公务有人办,投诉有人受理;各级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办公室与组成单位之间要保障相关工作环节的衔接,列入全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各重点旅游城市、景区和全省重点测报的38个旅游景区(景点)的假日办与全国假日办和省假日办的通讯联络要保持畅通,确保黄金周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各市(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各重点旅游景区(景点)要将“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电话、投诉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9月15日前传真报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办公室(省旅游局国内旅游处)。 电话:029-5261437、5261298 (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029-5261497、5261265 (省旅游局国内旅游处) 传真:029-5261437、5261497、5250151 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总值班室:029-5261059 特此通知。 陕西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
二OO二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