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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服[2002]276号
【颁布时间】 2002-08-27
【实施时间】 2002-08-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3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

市市政公用局:
  
  
2002年5月13日,我局收到由市政府办公厅转来的你局《关于公交票制改革的请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受省物价局委托,我局于2002年7月26日举行价格听证会,对你局提出的“南京市城市公共交通票价改革方案”进行公开听证。22名听证代表有21名在对公交票价改革的方向持肯定态度的同时又一致(除公交企业代表)指出:公交票价改革涉及面、影响程度远大于水电气调价,公交是普通市民的基本出行方式,改革与他们关系紧密,而且这次价格调整的增幅是历年之最;为使群众易于接受,开始的步子应小一点,以减少社会震动。依据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对你局提交的“南京市城市公共交通票价改革方案”涉及的财务、成本资料的评审报告,兼顾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经我局价格集体审议委员会审议,并报市政府同意,省物价局批准,现批复如下:
  
  1、改革现行的成人月票卡(120次/40元,隔月作废)、学生月票卡(120次/20元,隔月作废)和普票卡(每次乘车享受九折优惠,可跨月使用),实行三卡合一,统一改为公用IC乘车卡(可跨月使用)。
  
  2、从2002年12月1日起,持成人公用IC乘车卡乘普通无人售票车每次计扣0.60元,乘空调无人售票车每次计扣1.20元;持学生公用IC乘车卡乘普通无人售票车每次计扣0.30元,乘空调无人售票车每次计扣0.60元。
  
  3、按照“一次听证,分步实施”方案,市物价局每年上半年对公交企业实际营运成本进行审核,并根据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对公用IC乘车卡收费标准酌情进行调整,逐步实现币卡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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