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鄂价法规[2002]175号
【颁布时间】 2002-08-27
【实施时间】 2002-08-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3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价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1)

[接上页]

  │14│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鄂价费字[1993]56号││br /  br /  ││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1993—3—30 │
  
  ├──┼──────────────────────────┼───────────┼──────┤
  
  │15│转发国家物价局关于房地产价格当前应重点抓好几项工作的│鄂价房地字[1993]60号│1993│
  
  ││通知的通知│││
  
  ├──┼──────────────────────────┼───────────┼──────┤
  
  │16│关于当阳、双河两站自备机车调车作业收费标准的批复│鄂价函字[1993]63号│1993│
  
  ├──┼──────────────────────────┼───────────┼──────┤
  
  │17│关于鸦宜铁路支线实行地方货运价格的批复│鄂价函字[1993]80号│1993│
  
  ├──┼──────────────────────────┼───────────┼──────┤
  
  │18│关于转发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鄂价房地字[1993]84号│1993│
  
  ││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19│关于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溶解乙炔等产品生产许│鄂价费字[1993]93号│1993—4—10 │br /  br /  ││可证收费标准复函》的通知│││
  
  ├──┼──────────────────────────┼───────────┼──────┤
  
  │20│关于转发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房地字[1993]104号 ││
  
  ├──┼──────────────────────────┼───────────┼──────┤
  
  │21│关于取消部分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鄂价费字[1993]112号 │1993—6—29 │
  
  ││分收费标准的紧急通知│││
  
  ├──┼──────────────────────────┼───────────┼──────┤
  
  │22│关于转发国家计委价格管理局关于房地产价格有关问题的复│鄂价房地字[1993]146号 ││
  
  ││函的通知│││
  
  ├──┼──────────────────────────┼───────────┼──────┤
  
  │23│关于零担货物集装托盘和组织快运收费标准的批复│鄂价函字[1994]19号││
  
  ├──┼──────────────────────────┼───────────┼──────┤
  
  │24│关于中国外运湖北公司货物航空运输服务代理收费标准的批│鄂价函字[1994]31号││
  
  ││复│││
  
  ├──┼──────────────────────────┼───────────┼──────┤
  
  │25│关于武钢外运服务公司运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鄂价函字[1994]35号││
  
  ├──┼──────────────────────────┼───────────┼──────┤
  
  │26│省物价局关于金银饰品检测收费的复函│鄂价函字[1994]57号│1994—7—4│
  
  ├──┼──────────────────────────┼───────────┼──────┤
  
  │27│关于调整省贮木场铁路专用线车辆过轨费的批复│鄂价函字[1994]70号││
  
  ├──┼──────────────────────────┼───────────┼──────┤
  
  │28│关于占道费收取范围的批复│鄂价函字[1994]84号││
  
  ├──┼──────────────────────────┼───────────┼──────┤
  
  │29│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对集贸市场管理费征收对象请│鄂价费字[1994]110号 │1994—6—2│br /  br /  ││示的答复》的通知│││
  
  ├──┼──────────────────────────┼───────────┼──────┤
  
  │30│关于转发国家计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鄂价检字[1994]112号 ││br /  br /  ││处妨碍物价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的通│││
  
  ││知│││
  
  ├──┼──────────────────────────┼───────────┼──────┤
  
  │31│关于转发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管理的复函的通知│鄂价房地字[1994]121号 ││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