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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沈阳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沈价发[2002]168号
【颁布时间】 2002-09-06
【实施时间】 2002-09-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3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苏家屯大厦(文化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苏家屯区房产物业总公司:
  
  你单位《关于苏家屯大厦(文化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受产权单位委托,你单位对苏家屯大厦(文化中心)实行物业管理服务,根据双方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定,经研究,现将苏家屯大厦(文化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按照双方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元。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按照双方合同规定内容执行。
  
  三、请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此批复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年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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