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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闽价[2002]服465号
【颁布时间】 2002-09-06
【实施时间】 2002-09-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3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霞浦县杨家溪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宁德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杨家溪风景区收费项目标准的请示报告》(宁价费[2002]84号)收悉。霞浦县杨家溪风景区系太姥山三大游览区之一,景区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和人文景观。近几年霞浦县政府对杨家溪景区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开发建设,目前已初具规模和接待能力。经研究,现就霞浦县杨家溪风景区门票价格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霞浦县杨家溪中、下游自然、人文景观(含下游榕枫公园、中游通津古桥至环石潭2公里长溪流及一重山、青龙寺)门票价格核定为30元/人次。
  
  二、中游橡皮艇、竹筏漂游的价格委托你局核定,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三、杨家溪风景区对外开放后,请认真执行《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并做好宣传接待工作。
  
  本批复自2002年9月2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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