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 豫计收费函[2002]324号
【颁布时间】 2002-09-06
【实施时间】 2002-09-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3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郑州大学新校区(首期)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郑新学生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郑州大学新校区(首期)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请示》(郑新办发[2002]001号)收悉。为解决高校扩招住宿问题,你公司利用信贷资金,总投资10700万元,新建学生公寓11栋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根据我省关于高校后期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有关精神,综合考虑建设投资、日常维护费用支出及学生承受能力等方面的因素,经研究,现将郑州大学新校区(首期)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四人间,每生每年不超过1100元;五人间,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六人间,每生每年不超过800元;八人间,每生每年不超过600元。
  
  二、你公司要保证公寓附属设施的完好并提供安全清洁的良好环境,保证学生的正常用水、用电、取暖等,并不得在住宿费外再重复向学生收取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三、此批复自2002年秋季新生起执行。你公司收费前须到省计委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