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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02]57号
【颁布时间】 2002-09-05
【实施时间】 2002-09-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4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爱卫会关于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计划部门负责将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农村改水改厕和城市创卫项目;
  
  建设部门要结合创建卫生城市和小城镇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要将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纳入乡、村整体建设规划,做好城镇水厂向乡村的辐射,提高农村的自来水普及率;
  
  扶贫部门要配合水利部门,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尽快解决贫困群众吃水困难,并逐步提高饮水质量;
  
  科协、农村能源办要结合在农村推广沼气等新技术、新能源使用,将农村改厕纳入扶持推广的范围;
  
  宣传部门和文明委要将农村改水改厕及创建卫生城市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规划,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并将这项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
  
  共青团和妇联等组织要广泛发动团员、青年和妇女积极参与,并带头搞好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
  
  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我省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分类进行的原则。要把解决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与农村卫生改水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农村改水工作。要动员科技人员深入农村,研究推广符合农村实际和卫生要求、群众拥护的改厕措施和方法。今后,省上每年将重点抓好几个改厕示范县的工作,坚持以点带面,稳步发展,推动全省工作。各地、县也要建立改厕示范点,及时创出好做法,总结新经验,积极推广,带动整体工作顺利发展。
  
  六、社会动员,全民参与
  
  创建卫生城市是城市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要在学习借鉴先进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快全省创卫步伐。要把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和“三个环境”大讨论结合起来,通过创卫活动推动城市的建设管理上水平、上台阶,提高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发展经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要树立“环境也是生产力”、“创建是资源、是财富、是生产力”的全新理念,充分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扎扎实实推进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把创卫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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