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青国税函[2002]257号
【颁布时间】 2002-09-05
【实施时间】 2002-09-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4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2002年10月份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期限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因2002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适逢国庆节放假,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经研究决定:2002年10月份纳税申报及税款入库期限延长至10月17日。市局信息中心将通过电子申报系统予以公告,各局也要采取在办税服务厅张贴通告等形式及时向纳税人做好宣传告知工作。
  
  
  
  
关于调整2002年10月份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期限的通告

  
  因2002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适逢国庆节放假,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经研究决定:2002年10月份纳税申报及税款入库期限延长至10月17日。
  
  特此通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二00二年九月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