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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2]190号
【颁布时间】 2002-09-05
【实施时间】 2002-09-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4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

[接上页]

  (三)统一规划,协同建设。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市政府各部门的子网站建设必须纳入“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统一规划,与主网站协同建设、分级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为了体现“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的整体风格,确保门户网站内容的权威性和功能的完整性,各子网站在建设时必须遵循统一的规范和要求(见附件2)。有关部门和单位已经建成的网站,应按附件2的要求进行规范。鉴于“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将建立统一的、基于认证的大型电子邮件系统,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一律不得再自行建立邮件系统。
  
  (四)拟订方案,抓好落实。市政府各部门都要按照“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抓紧拟订本部门子网站建设计划和方案,并落实好建设经费,精心组织实施。
  
  各部门子网站的建设,应根据各自的业务需求、上网规模、经济条件、技术力量等,综合考量,分别采取单独建立网站服务器系统、租用主网站虚拟空间(托管)、利用主网站提供的子网站生成系统等不同方式,力求少花钱、多办事、有实效。各部门子网站建设的工作计划,请按附件3的表式填写后,于9月20日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后各部门网站建设的实施方案,都要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五)建用并举,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网站建设的同时,要大力推进网上应用。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将要建立的大型电子邮件系统,开发各类应用服务项目。各区政府要配合做好市民电子邮箱的推广应用工作。要把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作为网站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深化和完善。要加强机关办公业务系统建设,积极探索“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答复”的网上办事模式。要把机关业务的规范化、科学化作为政务信息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抓细抓好。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基本知识和应用操作技能的培训,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上机操作。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网站运行、维护、管理机制,确保系统高效、正常运转。
  
  有关“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具体事宜,可与“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暨网上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5250511、85250540,传真:85250535)。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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