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价费[2002]246号
【颁布时间】 2002-09-05
【实施时间】 2002-09-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5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甘肃省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司法厅:
  
  你厅《甘肃省司法厅关于申请核定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甘司办发[2002]15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考试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4号)精神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54号)的规定,参照相关考试收费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每生每科50元。本收费标准为最终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到指定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专用票据。按时参加收费年审,主动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所收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执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