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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强化激励机制,深化境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充分调动境外企业人员的积极性,允许外派人员在所设立的境外企业中入股、承包,将个人所得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 六、加快适应“走出去”工作的人才培养。以实施“走出去”战略为主题,定期选派我市从事外经工作的人员参加国家外经贸部和省、市外经贸局举办的培训班。要认真做好外派劳务人员的选拔、培训工作,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的素质,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七、充分发挥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和我市海外华侨、华人协会、商会、同乡会的作用,并根据条件,可在这些协会所在城市设立相应的经贸促进机构,为我市企业在当地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提供帮助。 八、对“走出去”的企业要加强指导,督促企业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服从我驻外使(领)馆的领导和协调,确保我市“走出去”的企业在国(境)外健康发展。 九、提高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明确审批时限,为“走出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