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费[2002]269号
【颁布时间】 2002-08-23
【实施时间】 2002-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6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对高淳县德圣中学等三所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高淳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高淳县德圣中学收费的请示》、《关于高淳县求知中学收费的请示》、《关于高淳县外国语学校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关于加强对依托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公助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宁价费[2001]130号、宁教计[2001]16号)精神,经研究,现对有关学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高淳县德圣中学学费每生每学期1800元。
  
  二、高淳县求知中学学费每生每学期1450元。
  
  三、高淳县外国语学校学费每生每学期1450元。
  
  四、报名综合素质测试费(含资料)每生每次30元。
  
  五、代办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收费参照公办学校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以上规定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试行一年。请你局接文后及时给上述学校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