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房核字[2002]22号
【颁布时间】 2002-09-03
【实施时间】 2002-09-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6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营苑东村”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南京市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
  
  你公司关于申报核批“营苑东村住宅楼”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营苑东村住宅楼”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561㎡,其中配套用房面积为190㎡。
  
  二、住宅商品房综合平均销售价格为244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楼层、朝向差价由你公司按增减差价总额的代数和等于零的原则确定,并须报我局审核备案。
  
  三、商品房销售,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另行加价收取其他费用。如成本发生较大变化,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
  
  四、以上价格自预售之日起执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