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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费[2002]407号
【颁布时间】 2002-09-02
【实施时间】 2002-09-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7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市国际商务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河北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天津市国际商务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请示》(北价字(2002)1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自2002年秋季开学起,国际商务学校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学校为学生统一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三、接此文件后,请通知国际商务学校到你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请你局做好对该校收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本通知自2002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二00二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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