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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08-21
【实施时间】 2002-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8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

市各用人单位: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珠府常字[2002]16号)的决定,从2002年9月1日起对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作如下调整:
  
  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由6%调整到7%,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不变。
  
  特此通知。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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