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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旅游局
【颁布时间】 2002-09-02
【实施时间】 2002-09-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8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旅游局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力抓好旅游行业内部整治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省旅游局机关、各有关处室要相互配合,加大工作力度。旅游质量规范管理处负责牵头制定具体的旅游车辆查处方案和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查处落实;负责制定查处境外省外驻陕机构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方案,并与有关单位联合进行查处工作。
  
  国内旅游管理处,旅游质量规范管理处共同负责制定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活动方案并组织落实。国内旅游管理处要结合“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工作尽快制定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政策法规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旅游执法、旅游投诉受理的指导协调工作,参与各有关部门查处各项非法活动。负责汇总全省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按时上报下达。
  
  局办公室负责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重点报道一批好的典型,组织新闻单位曝光一批非法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行为,加强造势,发挥媒体对市场整治工作的促进作用。
  
  其它各处室要紧紧围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保证市场整顿这一重中之重的工作全面落实,促进全年各项旅游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督促检查、狠抓落实
  
  国务院将组成全国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于10月份来我省进行检查,省政府将于9月下旬开始组织检查。省旅游局各业务处室要结合各自的业务,及时下基层督促检查、指导工作。9月上旬开始对旅游汽车进行查处,9月中旬对上半年整顿的主要内容进行检查。9月下旬结合“十一”旅游黄金周筹备工作,对部分城市进行全面检查。10月份配合国家检查组对西安、咸阳、宝鸡三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进行全面复核。各市旅游部门要围绕市场整顿主要任务,集中力量狠抓落实,确保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各级旅游部门、各旅游企业要认真总结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巩固提高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四、整治工作时间安排
  
  各市旅游部门、各业务处室,9月5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逐级上报。9、10月份,集中力量进行整治。11月份建章立制。12月15日前完成总结上报工作。
  
  
陕西省旅游局
  
  二OO二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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