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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局、总公司劳动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及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程序》的通知(京医保发〔2001〕1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等13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特此通知。 本通知自2002年9月10日起执行。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项目变更名单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与邮电总医院合并,名称为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现为一院两址。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帅府园1号、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41号,两院合并后,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由东城区管理; 2、北京矿务局机电厂卫生所,名称变更为北京九龙华源实业公司卫生所; 3、北京北郊肿瘤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北郊肿瘤医院(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专科变更为综合; 4、北京市大兴区结核病防治所,名称变更为北京市大兴区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由大兴区黄村镇林校路东变更为大兴区黄村镇车站南里; 5、国营北京电子动力公司卫生所,名称变更为北京正东电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卫生所; 6、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医院,名称变更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定福庄医院,服务对象由内部变更为社会; 7、路桥集团第一公路工程局周井医院,服务对象由内部变更为社会; 8、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医院,医院等级由一级甲变更为二级合格; 9、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医院,医院等级由一级甲变更为二级合格; 10、朝阳区大屯街道辛店社区卫生服务站,因原地区拆迁,撤消该社区卫生服务站,故终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11、朝阳区亚运村街道安慧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因不能承担社区卫生服务站任务,终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12、朝阳区麦子店街道枣营北里第二社区卫生服务站,因不能承担社区卫生服务站任务,终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13、朝阳区酒仙桥街道北窑地社区卫生服务站,因不能承担社区卫生服务站任务,终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