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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2]94号
【颁布时间】 2002-09-02
【实施时间】 2002-09-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9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第三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总体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二00二年九月二日

  
  
第三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努力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提高园林园艺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省政府决定在常州市举办第三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博览会由省政府主办,省建设厅、省农林厅和常州市政府共同承办,其他12个省辖市政府协办。博览会总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现代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集中展示我省现代园林园艺的成就和发展方向,加强行业的技术合作和交流,加快园林园艺产业化步伐,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环境,倡导健康的现代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博览会办展方针是:政府主导,各方支持,市场运作,特色创新。博览会景点建设和各项园事花事活动将充分体现现代性、开放性、推广性和参与性,对我省的园林绿化和园艺事业的发展起到创新和示范作用。
  
  二、主题:
  
  “春之声——绿色奏鸣曲”
  
  三、举办时间
  
  2003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为期1个月。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博览会的组织协调,成立第三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组委会,统一领导博览会的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博览园景点建设、展品展览及各项花事、园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按组委会统一布置,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本地区的参展工作。
  
  五、总体安排及主要园事花事活动内容
  
  (一)总体安排。第三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主会场设在常州市中华恐龙园和博览园,同时在常州市红梅公园、荆川公园、东坡公园、刘海粟美术馆、武进夏溪花木市场等地设立分会场。围绕博览会主题,在常州中华恐龙园南侧规划、新建博览园,总面积约13.5公顷。博览园由“绿”之乐章、“水”之乐章、“缤纷”之乐章三大主题乐章组成主题空间,由生命绿轴、健康休闲轴一主一次两条主题轴线构成全园的主旋律,主要设置知鱼乐境、嬉水园、蝶恋花舞、样本庭院、亲水广场、竹景园等景点。各省辖市根据规划要求,分别承担各主题景区、景点的创意设计和施工建设,共同建成集示范推广、科普宣传、观赏休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永久保存的现代园林。
  
  (二)主要园事花事活动内容。
  
  L. 第三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开幕式。时间是2003年4月28日上午,地点是博览会主会场中华恐龙园。
  
  2. “春之声——绿色奏鸣曲”专场文艺演出及焰火晚会。时间是2003年4月28日晚,地点是博览会主会场中华恐龙园。
  
  3. 造园艺术展示。地点是博览会主会场博览园。
  
  4. 园林园艺精品展。组织全省13个省辖市参加,集中展示插花、名花异卉、园艺产品等。地点是博览会主会场中华恐龙园。
  
  5. 盆景精品展。由全省13个省辖市选送作品参加。地点是博览会主会场博览园。
  
  6. 根雕艺术展。由全省13个省辖市选送作品参加。地点是红梅公园。
  
  7. 以园林园艺为题材的摄影、剪纸、书画艺术展。由全省13个省辖市选送作品参加。地点是刘海粟美术馆。
  
  8. 舞龙表演大赛。每个省辖市组织1支舞龙队参加开幕式舞龙表演,地点是博览会主会场中华恐龙园;常州市同时组织百龙闹龙城表演活动,突出展示龙城常州的地方特色,地点是红梅公园。
  
  9. 大型花卉、苗木交易会。博览会在武进夏溪花木市场组织花木展销、生态林观光等系列活动;同时在博览园外设置展销摊位,组织省内知名园林企业集中展销盆花、种子、农药、园林机械工具等产品。
  
  10. 园林科技交流学术研讨会。组织园林专家作专场学术报告,并进行盆景、根雕、插花等方面的专场示范表演活动。地点是博览会主会场中华恐龙园。
  
  11. 第三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闭幕式暨颁奖仪式。地点是博览会主会场中华恐龙园。
  
  博览会期间,主会场还将组织玫瑰婚典、系列文艺演出等活动;在常州市红梅公园、荆川公园、东坡公园等分会场举办常州市第三届杜鹃花节、常州市十四届月季花展览等活动;同时举办常州市旅游节。
  
  六、竞赛评比工作
  
  博览会将对园林景点、各项专题参展项目进行专项评比,分成景点建设、盆景、插花、根艺、奇花异卉及园艺产品等奖项,每个奖项设一、二、三等奖。评比采取专家评比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由组委会评奖委员会具体负责,获奖者由博览会组委会给予奖励。评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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