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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北京标字[2000]12号文,经我委批准编制的《北京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编号DBJ01─612─2002)及《北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制图标准》(编号DBJ01─613─2002)已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查。现批准为北京市地方标准,自2002年9月15日起执行。 该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出版发行并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2002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