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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核对 江苏省公证员协会根据上述申请,在有关证件齐备的情况下,应于受理当日进行核验、比对。经核对无误的,应及时出具核对证明。(在出具核对证明的同时,可应当事人的请求,提供经江苏省公证员协会认定的用于办理公证的核对证明书复印件。)如发现公证书正副本不一致、内容自相矛盾或有其他差错的,应拒绝出具核对证明,同时须登记备案,并可视情函询台湾海基会或要求查证。 四、办理时间、地点 江苏省公证员协会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对外接待办理。江苏省公证员协会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28号江苏省司法厅大楼 16层1613房间。 五、投诉 江苏省公证员协会办理台湾公证书核对事务,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社会监督。如当事人在申办工作过程中认为经办人有无故刁难、态度恶劣、谋取私利或其他侵害、妨碍、影响其合法权益实现行为的,可向江苏省司法厅投诉,投诉电话:025-3591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