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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淄价字[2002]262号
【颁布时间】 2002-08-19
【实施时间】 2002-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0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顺景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和收费标准的批复

淄博金晟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金晟字(2002)5号《关于确定顺景苑小区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淄博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收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等级和标准。按照《淄博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标准》规定,经评审确定,顺景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等级为三级。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居民住宅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15元,写字楼和综合楼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0元。
  
  二、服务内容
  
  1、负责小区及楼内照明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
  
  2、负责小区及楼内环境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3、负责小区内绿地养护和管理;
  
  4、负责小区及楼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标明每一个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业主和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上述收费标准自二00二年九月一日起执行。接文后,请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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