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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2]71号
【颁布时间】 2002-07-31
【实施时间】 2002-07-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0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3.积极推行住宅部品、材料认定制度和落后产品、材料的淘汰、限制制度。
  
  4.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加强住宅建设中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完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和住宅项目综合验收制度。同时加强执法力度,对违反规范的要严肃查处。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推进机制。
  
  加强住宅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住宅产业现代化领导小组指导全省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各设区市都要有相应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当地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使全省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在有组织、有领导、有目标、有措施、有协调的推进机制下顺利进行。
  
  (二)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做好培训工作。
  
  要加强对全省住宅建设开发、部品生产等与住宅产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部门的人员进行技术素质、业务技能的培训和住宅建设项目经理上岗培训,并于2003年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三)坚持科技进步,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1.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建材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建住房[1999]295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在建设工程中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技术、产品、材料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通知》(陕建科发[2000]117号)的规定。对违反规定,使用淘汰产品的开发企业、设计单位,按国办发[1999]72号文件规定处理。
  
  严格禁止使用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按省建设厅《关于实行用水器材确认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陕建城发[2001]247号),对用水器材实行确认登记管理。鼓励使用认证产品。
  
  2.以规划设计为龙头,依据国家颁布的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和以人为中心的思想,逐步制定符合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的住宅设计标准化体系,编制各类户型标准单元优化设计方案,以及各类标准设计图集等。对厨房、卫生间进行综合设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为实现厨房、卫生间设计标准化、预制化、装配化创造条件。重点发展和积极采用各类先进结构体系。
  
  3.电度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安装使用前应进行首次强制检定。住户的水、电、燃气消耗实行IC卡分户计量计费。
  
  4.推行菜单式全装修。菜单式全装修一次到位率先在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和申请商品住宅性能认定项目执行,其他新建城镇商品住宅可采取分地区、分阶段的方式逐步全面推行。新建住宅要认真贯彻建设部《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积极采用菜单式全装修。避免二次装修造成结构隐患和渗漏、污染等。全省计划在2005年前,每年选2—4个工程项目进行试点。
  
  5.推广应用中水回用技术。利用居民生活废水的集中与处理,回用于绿化浇灌、车辆冲洗、道路冲洗及家庭坐便器冲洗等。全省每年计划选4—6个小区进行试点。
  
  6.推广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技术。新建住宅要尽可能配置有机垃圾处理设备,降低环境污染,减少填埋土地占用,减少垃圾运输量,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7.推广住宅智能化技术。通过示范工程,带动全省住宅小区实现信息通信、安全防范、物业管理的自动化系统,为居住者创造安全、便捷、高效的生活空间。全省每年选2—3个示范工程进行试点。
  
  (四)以康居示范工程为载体,逐步扩大住宅产业现代化试点规模。
  
  根据建设部《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大纲》的要求,我省在住宅建设中要积极创建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并将住宅性能认定、科技成果应用等贯穿其中。全省每年选3—5个示范工程。
  
  (五)制定有利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扶持政策。
  
  在住宅标准和模数原则指导下,建立住宅技术、部品的申报认定制度。凡符合标准和模数的要求,经过法定检测机构检测质量合格的产品,纳入《住宅部品推荐目录》,加以推广应用。
  
  对符合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2000年第7号令《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企业,按《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文件精神,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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