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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沈阳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沈价发[2002]136号
【颁布时间】 2002-07-29
【实施时间】 200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3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第四热力供暖公司蒸汽价格的通知

沈阳市第四热力供暖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蒸汽使用价格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公司夏季售热量小,使蒸汽生产成本上升,同时考虑热用户意见,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公司供喜来登饭店的蒸汽价格在夏季(每年4月至10月)由130.50元/吨调整到136.50元/吨。其他时间仍执行130.50元/吨价格不变。
  
  本通知自2002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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